固原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固原地区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南部,东西南三面与甘肃毗邻,北部与本区中卫、同心两县接壤,总面积16783平方公里,辖固原、海原、西吉、隆德、彭阳、泾源县,总人口186.85万人,其中回族占47.6%,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主要聚居区之一。固原地处黄土高原暖温半干旱气候区,是典型的大陆性气候,形成冬季漫长寒冷、春季气温多变、夏季短暂凉爽、秋季降温迅速,昼夜温差大,春季和夏初雨量偏少,灾害性天气多,区域降水差异大等气候特征。年平均日照时数2518.2小时,年平均气温6.1℃,年平均降水量492.2mm,年蒸发量1753.2mm,大于10℃的活动积温2000-2700℃,无霜期152天,绝对无霜期83天。景观:钟鼓楼,凉殿峡,泾河,隋唐石门关,云雾山草原自然保护区,九彩坪,拱北彭阳城关,清真寺。固原市文物古迹星罗棋布,风景名胜享誉天下。秦昭襄王时代修筑的秦长城,建于汉代的固原市古城遗址,始建于北魏,兴盛于唐代的须弥山石窟,元始祖忽必烈的避暑行宫等人文景观,来者徜徉其间,无不为中华文明之博大精深而叹为观止。由老龙潭、凉殿峡、荷花苑等景点构成的六盘山自然保护区初僚神秘面纱,游人置身其中如入仙境。特别是雄踞于固原进内的六盘山,因当年毛泽东气吞山河的壮丽诗篇《清平乐-六盘山》而令世人瞩目。固原市作为陕甘宁边区划一部分而留下了许多可歌可泣的动人故事。一个以原州区为中心,以泾源县为重点,南连西安,西通兰州,北接银川的文化、旅游带正在形成,旅游业开发前景十分广阔。